劳动部: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4$P0 :
2008年01月11日 08:45 来源:新华网 6[ j.@[t
新华网1月10日消息 劳动保障部今天在其官方网站发布《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》,通知对职工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以及工资折算办法进行了调整。以下是通知全文。 w=T\3(%j
P*3BB>FO
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`xqr{lhL
|}Nn!Sj>#;
劳社部发[2008]3号 #."-#"0
CTq&-l:f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(局): :&V h?
?kbiMs1;u
根据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》(国务院令第513号)的规定,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。据此,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: c7x~{V8
e#$]Y?,
一、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j i7[nY
Lr~=^{
年工作日:365天-104天(休息日)-11天(法定节假日)=250天 (ROY?5
@c
$QN"wL||
季工作日:250天÷4季=62.5天/季 wsI`fO^A8
K;?m';z0
月工作日:250天÷12月=20.83天/月 I
8`VNA&b
128EPK
工作小时数的计算:以月、季、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。 o$jLzE"
uKUiV%p!
二、日工资、小时工资的折算 Y5- F@(
$5aV:Z3P
按照《劳动法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,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,即折算日工资、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。据此,日工资、小时工资的折算为: z[L8$7L
N"Zt47(
日工资:月工资收入÷月计薪天数 0"
$_"'&zQ'
小时工资:月工资收入÷(月计薪天数×8小时)。 7q?,
?
FKDk +ojw
月计薪天数=(365天-104天)÷12月=21.75天 FWrX3i
hK L4cpK4
三、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《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》(劳社部发[2000]8号)同时废止。 f!Y?S
5YE'L.
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Jh,]r?Bd
R3gdLa.
二○○八年一月三日 Ezc?#<+7
e>+i>/Fn{h