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动部: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r[TS#hQ
2008年01月11日 08:45 来源:新华网 u5H#(&Om
新华网1月10日消息 劳动保障部今天在其官方网站发布《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》,通知对职工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以及工资折算办法进行了调整。以下是通知全文。 @7u4v%,wB
6zRJ5uI,/
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_xl#1>G^J
pEH[fA]
劳社部发[2008]3号 ,H1J$=X'
I%e7:cs >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(局):
CV]PCq!
B
0 K2Uw
根据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》(国务院令第513号)的规定,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。据此,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: nKu`Ta*fX
,H22;UV9
一、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?9H7Twi+T
**_VNDK+
年工作日:365天-104天(休息日)-11天(法定节假日)=250天 |GdA0y\v*}
iJ?8)}
季工作日:250天÷4季=62.5天/季 Q,#M
0
@
RTQJ+ms
月工作日:250天÷12月=20.83天/月 Pu/0<