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动部: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"U!AlZ`g
2008年01月11日 08:45 来源:新华网 _LMM,!f
新华网1月10日消息 劳动保障部今天在其官方网站发布《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》,通知对职工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以及工资折算办法进行了调整。以下是通知全文。 8YZbP5'
u.d).da
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{5%5}[/x
Izhee%c
劳社部发[2008]3号 9xO#tu]
i@P)a'W_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(局): ]+|~cRQ9I
%X4xv_o`f
根据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》(国务院令第513号)的规定,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。据此,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: W3IpHV
"^w]_^GD$d
一、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'oF%,4 !Y
r\b3AKrIN
年工作日:365天-104天(休息日)-11天(法定节假日)=250天 U]^HjfX\
|B'9\OkP[=
季工作日:250天÷4季=62.5天/季 X%Z{K-
3HLNCt09
月工作日:250天÷12月=20.83天/月 ]w;rfn9D
ofPHmh`
工作小时数的计算:以月、季、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。 P;P%n
e\Y*F
二、日工资、小时工资的折算 biSz?DJ>
W%T>SpFl
按照《劳动法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,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,即折算日工资、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。据此,日工资、小时工资的折算为: W=#:.Xj[
3a?o3=
日工资:月工资收入÷月计薪天数 ln?v
j)j
@x"0_Qw
小时工资:月工资收入÷(月计薪天数×8小时)。 RA KFU
0J?~N`#O|
月计薪天数=(365天-104天)÷12月=21.75天 3&u&x(
tE@;X=
三、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《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》(劳社部发[2000]8号)同时废止。 ~i~7na|
} \HN&@
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^aH\7J@Y
aa>xIW,u
二○○八年一月三日 |?qquD 4=
V,q](bg